案件地址: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49巷15號5樓
總坪數:35.13
主建坪:31.72
附屬坪:3.41
增建坪:18.65
【法院筆錄】●點交情形→不點交●
1‧本件查封時,債務人在場稱本件拍賣之5829建號建物有出租予他人,現無租賃契約可提供,租金一個月兩萬元,租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建物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。本件拍賣之20925建號建物,可由外部樓梯進出,與本件拍賣之5829建號建物亦有內梯相通。債務人稱20925建號建物有出租予他人,租約自112年1月起,簽約三年,債務人稱租約非其經手處理,不清楚每月租金及押金金額。據債權人陳報租賃契約,門牌號碼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49巷15號5樓建物由第三人江○珊承租,租期自113年1月10日起至115年1月9日止,每月租金三萬六千元。本件第三人占有於查封前,拍定後不點交。
2‧本件20925建號建物,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,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,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,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,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。
3‧若有停止、撤回、撤銷、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,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,縱已拍定,本院亦得撤銷拍定,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,應買人、拍定人、債權人、債務人均不得異議,不同意之應買人請勿參與本件標的之應買。
4‧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、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,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。
《清償債務》
**筆錄內容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主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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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司法院/法務部行政執行署/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
照片來源:自行場勘/司法院/GOOGLE
鑫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
當拍無人投標,下拍預估減價20%(依法院實際價格為主)
第一拍114/02/20底標價:1435萬流標
第二拍114/05/15底標價:1148萬流標
第三拍114/06/19底標價:919萬流標
114/9/29(一)公告應買截止底標價:919萬流標
第四拍114/09/18底標價:737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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