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房子特色 | 104法拍屋代標公司
安全可靠產權清楚
專業代書不動產經紀人雙證照
點交房子保證交屋經驗豐富
第一拍:5338萬元(流標)
第二拍:4271萬元(115.10.07開標)
第三拍:3416.8萬元(預估價未確定)
第四拍:萬元(預估價未確定)
來電敬請指名:范代書
行動:0952-007-073
專線:(02)2270-0886
筆錄內容:
●點交情形→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●
1‧1831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,其餘不動產(含車位)係拍賣應有部分,拍定後不點交。
2‧民國115年3月13日現場查封時,據管委會人員稱債務人有一個位於B4編號39之停車位,建物管理費每月新臺幣(下同)5,048元,車位管理費每月500元,債務人已繳納115年1-3月之管理費。另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115年3月23日函覆,1831建號建物現為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使用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
3‧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,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。
4‧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,債權人及債務人(即各共有人)均得參加應買;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,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,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,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,以抽籤定之。
《分割共有物》
[他項權利:拍後塗銷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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