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地址: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459巷7弄15號3層樓
總坪數:22.54
主建坪:22.54
增建坪:8.72
第一拍06/18底標價:3668萬流標
第二拍未定底標價:2934萬(預估)
第三拍未定底標價:2347萬(預估)
●點交情形→不點交●
1‧本件拍賣標的1359、2032建號建物鄰近松山、後山埤捷運站商圈,無地下室;現出租予第三人童O涵、童O宏使用,系爭建物依謄本所載有3層樓,1、2樓中間及2樓均有夾層,惟地政人員表示非屬增建,屋內有內梯可直接通往頂樓;標的2032建號建物即第四層增建部分。目前系爭建物之1、2樓由承租人經營「OOPS」服飾店迄今,3樓以上未使用;據承租人陳稱每月租金2萬元,整棟樓皆可使用,租期依租賃契約所載至104年8月24日止,最後一次給付租金是112年9月25日,之後就沒再付,目前是以押租金扣抵租金;另系爭建物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。地號656-37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(特)(遷)。
2‧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,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0月17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48392號函覆,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;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14年4月18日北市警信分刑字第1143014817號函覆,無此建物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案件之檔存紀錄;經核能安全委員會113年10月25日核輻字第1130016110號函覆,未包含於該會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;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10月1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78667號函覆,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;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,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。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,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,請應買人自行查明,不得於拍定後主張。
3‧本件係拍賣標的1359、2032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,惟建物於查封前已出租予第三人使用,故拍定後不點交;另2032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;又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1月24日北市都建查字第1136010552號函所示,標的2032建號建物為整幢違建,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予以拍照存證;惟日後仍恐有被拆除之風險,請投標人注意。
4‧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,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、地價稅、房屋稅、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,其餘各標雖達底價,亦不予拍定,縱為拍定,亦得撤銷,應買人不得異議。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,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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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筆錄內容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主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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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包辦點交、和諧交屋
5.委託不收費、未得標不收費
資料來源:司法院/法務部行政執行署/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
照片來源:自行場勘/司法院/GOOG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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